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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交通事故警示录

        发布时间:2022年09月29日10时41分   来源:交管大队   作者:   【 字体: 】   

        交通事故警示录


        案例一:

        2022年7月20日16时05分许,刘某某驾驶陕G***R小型轿车沿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高新七路由南向北行驶,行至付家河社区门前左转弯进入付家河社区过程中,与沿高新七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冯某某驾驶的陕G***9普通二轮摩托车相碰撞,造成冯某某受伤及财产受损的交通事故。

        经调查,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:当事人刘某某驾车左转弯时未确保安全让行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九条二款:“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,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。”

        当事人冯某某驾车行经路口未确保安全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:“车辆、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;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;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,应当在确保安全、畅通的原则下通行。”

        当事人刘某某承担主要责任;当事人冯某某承担次要责任。

        温馨提示:

        安全与守法同在,事故与违法相随,高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:在车辆转弯时,应提前减速、注意观察,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,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安全文明出行。



        案例二:

        2022年9月10日13时50分许,冷某某驾驶陕G2***5大型普通客车沿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创新大道由东向西行驶,行驶至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院区对面时撞上绿化带内行道树一棵,造成一起市政财产受损、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。

        经调查,事故主要原因是冷某某疲劳驾驶造成的。当事人冷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一款:“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按照操作一番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。”之规定,当事人冷某某负全部责任。

        交警提示:1、出车前要确保充足睡眠。尽管涂抹风油精,嚼口香糖等方法可以暂时缓解疲劳感,但只有睡眠才是缓解疲劳、恢复清醒最可靠、最有效的方法。2、不要长时间驾车。每驾驶两小时要停车休息 10至15分钟。尽量避免在深夜驾驶。3、行驶中不要长时间开空调,应隔一段时间开一会儿车窗,保持驾驶室空气流通。4、控制车速,高速行驶易使驾驶人神经紧张,应尽量减少超车、紧急制动。5、行车途中,驶员应当保持高度警惕,降低速度,谨慎驾驶。行车中,一旦出现头晕、口苦和无力等中暑现象时,应立即停车休息,等身体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行车。